关于“骨头”的胡思乱想是在看了狗狗们轮流啃一根骨头和历史题材的影视剧被重拍想起的。几个狗狗争抢一根大骨头,挣来抢去互不相让,争累了相继走开,但还有狗狗在啃,接着别的狗狗继续啃。骨头肯定有骨头的价值,才吸引狗狗如此的钟情。但骨头在人的眼里就是骨头,看狗啃的有滋味,但是的人觉得累。历史题材的故事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小说、剧本、电影、电视剧、话剧、歌剧。。。如果“地道战”改编成电视连续剧或话剧人们也会喜欢看,但是,如果同一题材的“地道战”被现代人翻拍若干次,被人们细心的演绎、戏说,似乎变得比以前场景更壮观了,演员更漂亮了。。。可我却觉得它变成了一根狗啃的“骨头”,没什么味道!现在的创作的题材广泛,创作的空间巨大,为什么硬要和“骨头”过不去呢!?
突发胡思乱想,写完觉得很荒唐,不着调。请大家批评。